北京服装学院2009年艺术类专业综合分分数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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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根据我校2009年招生章程规定,艺术类专业(本科)的录取原则是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,艺术设计(服装)、艺术设计、艺术设计(传媒与公关设计)、数字媒体艺术、动画、摄影(时装摄影、商业广告摄影)、绘画(油画)、绘画(中国画)、艺术设计(公共艺术设计)、艺术设计(装饰雕塑设计)专业按综合分(专业课科目平均分×50%+文化课科目平均分×50%)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表演(服装表演)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
    根据今年的生源情况,我校确定今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在全国的文化课分数线为:表演(服装表演)专业230分(总分满分为750分制,不分文理,含政策性照顾加分);其它各专业310分(总分满分为750分制,不分文理,含政策性照顾加分),并且要求文化课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(150分制)。

    根据以上录取原则,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录取综合分分数线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

 

专业(方向)

综合分录取分数线

1

艺术设计(服装)

84.90

2

艺术设计

81.34

3

艺术设计(传媒与公关设计)

92.20

4

数字媒体艺术

88.67

5

动画

85.50

6

摄影(时装摄影、商业广告摄影)

79.17

7

绘画(油画)

81.40

8

绘画(中国画)

89.97

9

艺术设计(公共艺术设计)

90.34

10

艺术设计(装饰雕塑设计)

81.14

11

表演(服装表演)(男生)

68.83

12

表演(服装表演)(女生)

69.67

注:表中表演(服装表演)专业综合分录取分数线一栏为专业考试成绩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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